彩礼纠纷在离婚和婚约纠纷里特别常见。
男方家给了几十万彩礼,结果婚没结成,或者结了婚没过多久就离了,这钱能不能要回来?
最高法院关于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列了三种应当返还彩礼的情形:
一是双方没办结婚登记;
二是办了登记但确实没共同生活;
三是婚前给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后两种还得同时满足“双方离婚”这个前提。
但现实中很多情况更复杂。
比如双方办了酒席也共同生活了几个月,就是没领证,彩礼退不退?
或者领了证也住在一起了,但只过了半年就离婚,彩礼一分不退吗?
2024年施行的彩礼纠纷新规对这些问题做了细化:
已经登记结婚并且共同生活的,离婚时原则上不支持返还彩礼;
但如果共同生活时间很短、彩礼数额又特别高,法院可以综合考虑彩礼实际花在哪了、女方有没有陪嫁、双方有没有孩子、谁有过错等因素,决定退不退、退多少。
没登记但已经共同生活的,也按同样思路处理。
另外要区分清楚:恋爱期间节日转账520、1314,或者买衣服、吃饭这些日常消费,不属于彩礼。
彩礼一般是指按照当地习俗、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给付的大额财物。小额的、表达情意的赠与,分手了也基本要不回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