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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工伤】非全日制用工和全日制用工有什么区别?成都律师解读权益差异

Time:2026.09.24 14:07:06   Click:

一、两种用工形式的法定区别

四川品默律师事务所成都劳动律师根据《劳动合同法》为您梳理:

对比项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
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8小时每日不超过4小时,每周不超过24小时
工资支付至少每月一次最长15日一次
社保单位缴纳五险单位缴纳工伤保险
解除补偿有经济补偿无经济补偿
试用期可约定不得约定

二、识别“假非全日制”

若实际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即使名义上签的是非全日制合同,法院也可能认定为全日制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四川品默律师事务所的建议

四川品默律师事务所(成都市锦江区)建议劳动者保留考勤记录和工作时间证据,若被以“非全日制”名义规避权益,可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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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品默律师事务所成立于 2010 年 位于市中心商业圈,办公面积广阔明亮,环境优雅。所内数百名精英律师,累计办案万起,不断汲取办案经验,凝聚人脉资源,以天府之国为基地,致力于为西南地区乃至全国人民,提供更专业、优质、高水平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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