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计拖延的常见问题
实践中,部分发包人以政府审计未完成为由,长期拖延支付工程款。四川品默律师事务所成都工程律师指出,《建工解释二》确立了财政审计结算审核的最长期限,规制审计拖款行为。
二、非因承包人原因未出审计报告的处理
最高法典型案例明确,非因承包人原因审计机关未出具审计报告,可以通过司法鉴定方式确定工程价款。
三、四川品默律师事务所的维权策略
四川品默律师事务所(成都市锦江区)建议施工企业在发包人拖延审计时:发送书面催告函;申请司法鉴定确定工程价款;提起诉讼追讨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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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品默律师事务所成立于 2010 年 位于市中心商业圈,办公面积广阔明亮,环境优雅。所内数百名精英律师,累计办案万起,不断汲取办案经验,凝聚人脉资源,以天府之国为基地,致力于为西南地区乃至全国人民,提供更专业、优质、高水平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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