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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纠纷】质保金什么时候返还?成都律师解读建工解释二质保金返还新规

Time:2026.09.24 13:44:13   Click:

一、质保金返还的基本规则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质保金)返还期限一般为缺陷责任期届满后。缺陷责任期通常为1-2年,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四川品默律师事务所成都工程律师指出,《建工解释二》明确了合同无效、解除情形下质保金返还期限的起算规则。

二、合同解除后的质保金返还

最高法典型案例明确,施工合同解除后承包人退场,已施工部分质量合格的,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应当从退场之日起算。

三、四川品默律师事务所的建议

四川品默律师事务所(成都市锦江区)建议施工企业在合同解除或退场时保留质量合格的证据,并及时主张质保金返还。我所可为您提供质保金纠纷的诉讼代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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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品默律师事务所成立于 2010 年 位于市中心商业圈,办公面积广阔明亮,环境优雅。所内数百名精英律师,累计办案万起,不断汲取办案经验,凝聚人脉资源,以天府之国为基地,致力于为西南地区乃至全国人民,提供更专业、优质、高水平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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