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包单位的先行清偿责任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负有监督管理责任。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向分包单位追偿。四川品默律师事务所成都工程律师指出,2026年建工司法解释二进一步强化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
二、农民工的维权路径
路径一: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拨打12333或向当地人社局投诉。
路径二: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 将分包单位和总包单位列为共同被告。
三、四川品默律师事务所的建议
四川品默律师事务所(成都市锦江区)建议农民工保留考勤记录、工资条、工作证等证据,并可向我所寻求法律援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