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之间借款的“无息推定”原则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对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如果利息约定不明确,也视为没有利息。四川品默律师事务所成都合同律师指出,这意味着在朋友间的借贷中,如果您在借条上未写明利息,法律上将视为您放弃了收取利息的权利。
可以主张“逾期利息”
虽然没有约定借期内的利息,但 “逾期利息”是另外一回事。如果借款人未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内还款,您可以主张从逾期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计算的利息。
四川品默律师给您的最佳实践建议
书面合同不可或缺:即使是朋友,大额借款也应签订书面《借款合同》或出具规范的《借条》。
明确约定利息与还款期限:在合同中写明年利率(司法保护的上限通常为合同成立时LPR的4倍),并明确还款日期,这样到期后您可以合法主张期内利息和逾期利息。
规范借条内容:一份完善的借条应包含出借人、借款人、借款金额、利率、借款期限、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基本要素。四川品默律师事务所(成都市锦江区)可提供规范的借贷合同文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