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试用期解除的法定条件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四川品默律师事务所成都劳动律师指出,用人单位需要举证证明:有明确的录用条件、劳动者不符合该条件、解除程序合法。
二、违法解除的情形
以下情形属于违法解除:无明确录用条件或未告知劳动者;无证据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程序不合法(如未通知工会);以“试用期不合格”为由解除但实际是其他原因。
三、四川品默律师事务所的维权建议
四川品默律师事务所(成都市锦江区)建议:若认为被违法辞退,可申请劳动仲裁,主张违法解除赔偿金(2N) 。注意保存录用通知书、岗位说明书、考核记录等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