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视野律所资讯行业热搜法律法规法律问答

【债权债务】债务人和债权人达成以物抵债协议,有法律效力吗?成都律师解析

Time:2026.09.24 13:54:09   Click:

一、以物抵债协议的效力

四川品默律师事务所成都债权债务律师指出,以物抵债协议的效力取决于债务是否已到期:

债务到期后达成的以物抵债协议,若不存在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情形,一般认定有效。

债务到期前达成的以物抵债协议,可能被认定为让与担保,债权人不能直接取得抵债物所有权。

二、新债与旧债的关系

以物抵债协议达成后,旧债是否消灭取决于双方约定。若未明确约定,一般视为新债清偿,即债务人未履行以物抵债协议的,债权人仍可主张原债务。

三、四川品默律师事务所的建议

四川品默律师事务所(成都市锦江区)建议在签订以物抵债协议时明确约定原债务是否消灭,并办理相应的物权转移手续。

四川品默律师事务所 四川品默律师事务所 四川品默(天府)律师事务所 四川(南充)律师事务所

四川品默律师事务所成立于 2010 年 位于市中心商业圈,办公面积广阔明亮,环境优雅。所内数百名精英律师,累计办案万起,不断汲取办案经验,凝聚人脉资源,以天府之国为基地,致力于为西南地区乃至全国人民,提供更专业、优质、高水平的法律服务。

15 免费咨询:1913614711910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