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法条依据:依据2023年修订的《公司法》第四十七条。
品默观点: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这一规定改变了此前无期限认缴的制度设计,旨在遏制“天价注册资本”和“空壳公司”现象。
风险提示:已设立的公司应逐步调整出资期限至符合新法要求;新设公司应合理确定注册资本,避免因无法按期缴足而承担违约责任。
答:
法条依据:依据2023年修订的《公司法》第四十七条。
品默观点: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这一规定改变了此前无期限认缴的制度设计,旨在遏制“天价注册资本”和“空壳公司”现象。
风险提示:已设立的公司应逐步调整出资期限至符合新法要求;新设公司应合理确定注册资本,避免因无法按期缴足而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