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接受委托后,详细了解了案件情况,并收集了充分的证据。
就李先生殴打罗女士的行为,主要收集了以下证据:1.公案机关的受案回执;2.医院的诊断证明;3.证人证言。4.被打后的照片
【诉讼请求】
1、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并就夫妻财产进行分割。
2、判决儿子由原告抚养,被告支付儿子的抚养费 元1000/月。
3、求法院判决被告支付原告10万元损害赔费。
4、请求法院判决由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于2005年6月结婚,婚后于 2006年5月11日生有一子,并共同购买了两套房产。
婚姻期间,被告曾长期不在家里居住,基至直至孩子快两岁时才见过第一面,对子女抚养问题不闻不问,都是由原告一人承担子女的抚养费。经常对婚姻关系报怨,并与多名女子关系暧昧,原告一直对被告抱有幻想,长期忍受被告的这种行为来维持婚姻关系。
2016年5月20日晚,被告因琐事对原告大打出手,致使原告第七根右肋骨骨折及多处软组织损伤。
基于以上事实,原告认为原被告之间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要求与被告离婚。儿子由原告抚养,被告支付抚养费。并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损害赔偿费10万元整。
【判决结果】
1、原告与被告离婚,并就夫妻财产进行分割。
2、儿子由原告抚养,被告支付儿子的抚养费 元1000/月。
3、被告支付原告8万元损害赔偿费。
4、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以上结果罗女士很满意,并对品默律师事务所的专业精神络绎不绝的赞扬,也希望何女士在接下来的人生中能获得更美满的幸福生活。